| 项目名称 | 钦州市中山路、占鳌巷旅游开发项目(一期)设计 | 项目招标编号 | DHZBG20200008(QZ) | |||
| 招标人 | 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 |||||
| 建设单位 | 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 |||||
| 招标类别 | √委托招标 □自行招标 | 招标方式 | √公开招标 □邀请招标 | |||
| 招标代理机构 |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 |||||
| 建设规模 | 
				1.中山路(一马路至二马路段):改造成步行街,街边商铺立面修缮、加固、排水排污、消防改造、电力照明等;电影院、房管所内部改造装修;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作为交通缓冲区(中山路一马路交叉口空地);路面提升(包括河堤路上下阶梯、路面贴砖、路口拓宽等)、景观雕塑小品、绿化、亮化等。 
				2.中山路(二马路至三马路段):改造成步行街,街边商铺立面修缮、加固、排水排污、消防改造、电力照明等;路面提升(包括路面贴砖、路口拓宽等)、景观雕塑小品、绿化、亮化等。 
				3.苏延有故居、占鳌巷接永福广场路口:古建筑立面修缮、加固以及内部改造装修;占鳌巷接永福广场路口改造、绿化、亮化等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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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开标时间 | 2020年5月6日 | 开标地点 |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) | |||
| 公示开始时间 | 2020年5月12日 | 公示截止时间 | 2020年5月14日 | |||
| 预中标人 |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 |||||
| 中标候选人情况 | 
				第一中标 候选人  | 
			单位名称 |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 |||
| 投标下浮系数 | 4.6% | |||||
| 设计服务期限 | 57日历天 | 质量标准 |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、广西及地方颁布的相关设计规定要求,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| |||
| 项目负责人 | 赖以虎 (编号:194500545 ) | |||||
|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| 
				柳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汽车电子与电子信息专业孵化大楼、专家公寓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
				宜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及民警周转房 
				热带林业实验中心科研综合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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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(如需要) | 
				柳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汽车电子与电子信息专业孵化大楼、专家公寓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
				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综合楼改造项目 
				柳州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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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第二中标 候选人  | 
			单位名称 |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| ||||
| 投标下浮系数 | 2.2% | |||||
| 设计服务期限 | 57日历天 | 质量标准 |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、广西及地方颁布的相关设计规定要求,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| |||
| 项目负责人 | 彭凌 (编号:034500201 ) | |||||
|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| 
				来宾市奇石博物馆 
				大新县硕龙镇污水处理工程 
				田东县祥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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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(如需要) | 
				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北棚改区安置点一期工程 
				八步区故城片区、八步区故城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-综合整治工程 
				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(城中村)棚户区改造项目(信 
				都、仁义片区)仁义(一)安置区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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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第三中标 候选人  | 
			单位名称 |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| ||||
| 投标下浮系数 | 3% | |||||
| 设计服务期限 | 57日历天 | 质量标准 |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、广西及地方颁布的相关设计规定要求,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| |||
| 项目负责人 | 卿小华(编号:024500197) | |||||
|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| 桂中花园一期 | |||||
|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(如需要) | 
				业务综合大楼室内装修及景观工程项目设计 
				深航营销委南宁呼叫中心装修改造设计 
				贵港市文华国际大酒店装修工程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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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、否决原因及依据 | 无 | |||||
| 其他公示内容(如有) | 无 | |||||
| 公示媒介 |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.cebpubservice.com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.gxi.gov.cn、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://www.qzggzy.cn,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。 | |||||
| 质疑和投诉 |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。 | |||||
| 投诉受理部门 |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投诉受理电话 | 0777-2862153 | |||
地址: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588号滨海江语湖15号楼
电话:0777-3608689 
邮件:qzbhzyjt@163.com 桂ICP备18001769号-1